
保护知识产权,这是对照明行业创新最好的尊重。
近日,华艺灯饰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向全国经销商发出《律师声明函》,声明显示:近期,华艺股份公司发现有经销商未经华艺股份公司授权,生产或委托他人生产假冒华艺品牌的产品用于工程项目或以其他方式进行销售。
古镇灯饰传媒注意到,近期涉及注册商标的专用权,即知识产权侵权案件频发,多家照明企业关于照明行业知识产权保护的话题随即再次成为焦点。



从《律师声明函》中,笔者认为有三大重点值得关注:一是侵权方身份为经销商;二是假冒华艺品牌的产品是用于工程项目或其他方式进行销售;三是华艺股份公司将对已经发现存在侵权行为的经销商追究法律责任。
众所周知,华艺照明发展至今已有三十多年的沉淀,且雄踞“中国灯饰之都”中山古镇,具有一定的市场知名度与占有率,华艺工程业务的表现更是有目共睹。或许,这便是令经销商串货售假的原因之一。
公开资料显示,近年来,华艺照明已成功维权多起侵权案件,如专利产品维权、商标维权等。2022年,华艺照明也曾发布维权打假声明函,对侵权者作出警告,今年更是附上律师函公开讨伐侵权者,可见其严惩侵权者的决心。当然,面对仿冒侵权行为,企业不仅要对外监管,还需注重对内自查,持续加强正规产品在市场上的监管。
事实上,侵权行为在照明行业屡见不鲜。今年以来,西门子、东菱电源、小器鬼等企业相继发出严正声明,溯本清源。值得注意的是,这些企业均在行业沉淀多年,在同行业及消费者当中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及影响力,因而也成为不少仿冒者“瞄准”的对象。

目前,照明行业的侵权案件主要涉及专利产品和商标,其中商标侵权主要分为直接侵权与间接侵权两大类。如西门子在声明中指出,目前中国市场上出现了产品外包装上印有“德国西门子”“香港西门子”“惠州西门子”“佛山西门子”“福州中山西门子”“上海西门子”等字样的家居电气产品,该等产品及其厂家均与西门子无关。
这一行为便属于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的字号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突出使用,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


无独有偶,东菱电源于今年4月21日发布的《严正声明》也指明,市场上带有“东菱源”品牌字样的产品,与广东东菱电源科技有限公司不存在任何形式的资本、技术及业务合作,也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授权生产、分销和代理合作,存在侵害东菱电源在行业知名品牌方面声誉以及对东菱电源产品外观及标签仿冒等侵权问题;
小器鬼也指出,在今年3月举办的第28届古镇灯博会上出现的“小器鬼xxx”品牌,并非其产品,存在混淆市场的行为。
由此可见,侵权人群较为广泛,不乏生产厂家、经销商、网店等,甚至存在多人侵权的现状;不仅如此,向来侵权形式也相当多样,数字化是当下社会发展的明显特征,人们习惯了短视频、即时资讯等碎片化的阅读,因此,各类网络平台某种角度上也成为了假冒产品、伪劣产品的集中地带。
此前,古镇灯饰传媒曾报道《最新消息!公牛集团状告拼多多、阿里巴巴广告!》一文,引发了不少网友纷纷议论,某网友痛斥道:“对于网上搅乱市场行为,早就忍无可忍,支持公牛打响第一枪。”

在知识产权经济时代,创新与保护同样重要,技术革新需要被肯定,保护是最好的肯定方式,只有这样才能帮助照明企业实现新的飞跃。
知识产权,一端连着创新,另一端对应的则是市场。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保护市场的良性竞争。

虽然各方都在努力保护照明知识产权,但当下仍存在诸多难题。行业内也一直有关于知识产权保护的动作,但当某个品牌和概念火了的时候,就会立马就会出现跟风者与抄袭者。
正如后装照明开创者——新特丽发布“多维”新品不久,便再次路遇“李鬼”,多家网店销售新特丽“多维”系列仿冒产品,甚至将该款产品的原创详情图及视频等依样画葫芦地抄走。
这类实则在公然挑衅新特丽原创底线的行为,让笔者也不禁发指。当然,照明行业此类侵权比比皆是,且屡禁不止。新特丽照明董事长孙跃曾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一款优秀的产品,从设备研发到产品研发,再到量产,至少要花三四年时间。当产品面世后,一眨眼功夫,仿冒品便铺天盖地而来,这实在是让原创企业既生畏,又心寒。”

照明灯饰企业注册商标是企业的无形资产、金字招牌,是消费者辨识商品或服务来源的最直接标志。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不仅侵害了商标权人的合法权益,坑害了消费者,更破坏了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
当然,相比十几年前,很多品牌缺乏专利保护意识,就算明知被抄袭,却只能身陷“维权难”的困境。如今,已有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意识到技术、品牌、商业秘密等无形财产的巨大价值,并对保护知识产权提出了更高要求。
对于照明行业来说,知识产权的保护工作任重而道远,需要协会、照企、经销商、消费者等各方的共同维护与努力。这是对照明企业创新最好的尊重,也是切实推进行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动力源泉。

文:谷穗
编辑:海堂薰
编审:知音
稿件整理:古镇灯饰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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